为保障卫生室安全,特与卫生室安全直接责任人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卫生室门窗应及时关锁。
二.每天下班时室内所有水电设施应处于关闭状态。对室内所有电路、电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总务处,对存在的隐患未及时报告,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三.责任人必须掌握必要的灭火知识及自救逃身的方法。
四.责任人对前来治疗的学生必须以强烈的责任心给予治疗。对于本人不能治疗的病痛应立即将病人送往医院 ,如因失职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责任人必须做好流行病的预防、预报、登记工作,如因失职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责任人必须根据学校卫生室物品配备标准,及时、科学添置相关器械和药品。
以上各条款中所涉及的有关责任大小及经济赔偿数额多少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罗溪中学安全工作意见》处理。
学校负责人(签字): 直接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