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实验室、仪器室安全,特与实验室、仪器室安全直接责任人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实验室 、仪器室门窗应及时关锁。贵重仪器、易爆、易燃、有毒物品应专柜存放,双锁把关,专人保管。
二.每天下班时室内所有水电设施应处于关闭状态。对室内所有电路、电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总务处,对存在的隐患未及时报告,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三、学生在做实验时,如需接触危险品时,实验老师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如发生意外,应沉着、镇静,及时妥善处理。教师在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如因操作不当发生意外,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四、实验室老师应教育学生爱护好室内的校产。
五、实验室 、仪器室所放置的灭火设备实验室老师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平时应对学生进行有关消防知识教育,教会学生使用灭火器及其他灭火方法。教给学生自救逃生的方法,告知学生疏散路线——东西楼梯。
以上各条款中所涉及的有关责任大小及经济赔偿数额多少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罗溪中学安全工作意见》处理。
学校负责人(签字): 直接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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