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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罗溪中学消防制度
发布时间:2019-02-27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范晓畑

一、消防安全教育:

1.学校每学期利用校会、校园广播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或讲座不得少于两次。

2.班主任在班级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到经常性。每学期至少办1期以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为主题的黑板报。

二、消防设备配置:

1.学校档案室、配电室、实验楼、食堂、保管室必须配置灭火器,并且

到消防设备品种配置合理。

2.化学实验室除配置灭火器外,还要设置沙箱。

3.灭火器的放置应稳固安全并有专人负责。

4.每年检查一次,确保消防设备时刻处于有效期内。

三、消防通道的管理:

1.为了确保应付危急情况,实现紧急疏散的目的,各教室前后门在学生在校期间,时刻保持畅通无阻。门锁由学校免费提供,班主任、总务处、传达室各保管一把钥匙。班级不得私自换门锁,如果钥匙或锁丢失应及时配制或赔偿。

2.坚持学生疏散楼道管理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每天课间操和放学时。值班人员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等承担,轮流值日。

四、消防工作检查和责任追究:

1.学校消防安全组织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给予整改通知,限期改正。

2.对落实措施不力和造成责任事故的,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对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成绩突出的、在重大事故中积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国家财产的有功人员,学校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4.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国家、集体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按《江苏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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