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专人加工、专用工具与容器,未加工和已加工的原辅料须分类、分架、分开存放。严禁将食品原辅料直接放于地上。
2、当餐所用原辅料当餐加工,尽量用完。未用完的或易腐败变质原辅料,粗加工后须及时冷藏保管。
3、肉类(含水产品)、蔬菜须分间(池)清洗,分案切配。装肉类(含水产品)、蔬菜的容器应分开固定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4、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操作程序,清洗加工过的蔬菜应做到无虫、无泥沙、无杂草、无农药残留。严禁将未洗净的原辅料直接送入烹调加工间使用。
5、肉类、家禽加工后做到无血、无毛、无污物。
6、所有工用具、切配案台、容器用后应洗净,定位存放。
保持粗加工间整洁。粗加工的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做到地面、地沟,无积水、无异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