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晚自习的管理、规范晚自习管理秩序,现就晚自习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晚自习辅导教师管理制度。
一、管理流程及要点
1.晚自习开始前,七八年级辅导教师(17:20)应到当天管理的教室,让当天在教室晚自习的学生把学习用品放在课桌上,并组织学生排队到食堂吃晚饭,在17:55分到岗,组织学生作好晚自习的准备工作。九年级辅导教师(17:45)组织学生排队到食堂吃晚饭,在18:15分到岗,组织学生作好晚自习的准备工作。(各班主任对晚自习学生一定要监督、落实到位。)辅导教师对晚自习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做好记载。
2.晚自习开始时,辅导教师进行巡查,负责班级学生的出勤检查,对迟到、缺席的学生调查原因并做好记载。
3.晚自习过程中,辅导教师维护和保持好课堂纪律,一旦晚自习开始,不允许学生随意进出教室,不允许交头接耳、打瞌睡等。辅导教师不能在教室内大声地辅导、批评学生。辅导教师对晚自习情况做好记载。晚自习下课后监督学生不要到操场上活动更不能追逐打闹。
4.晚自习结束后,辅导教师要负责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室,等到绝大部分学生离开教室后,才能离开教室。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
二、几点注意事项
1.辅导教师要严格管理,对违纪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可请值日行政配合解决。
2.当天的晚自习记载表于明天上午上交给当天的值日行政,由值日行政把晚自习情况反馈给相应班主任,并进行提醒教育。每周五的行政会议上,值日行政对晚自习的记载情况进行通报。
值日行政安排:星期日:殷少洪;星期一:沈国兰;星期二:杜青保;星期三:陈健;星期四:谢智华。
3.晚自习辅导教师不得无故请假,若确需请假的,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来学校上自习,请提前与年级组长联系,并及时告知教导处,安排新的老师值班,并承担请假老师的一切责任。
4.晚自习辅导教师发生以下几种严重失职行为时,经学校行政研究讨论后作出严肃处理。
(1)由于辅导教师迟到、旷课、早退导致学生发生各种相关事故的:
(2)对缺席学生没有记录、不及时联系和了解情况、不及时上报值周行政领导而导致学生发生各种相关事故的;
(3)未经值教导处批准,擅自离开教室导致学生发生各种相关事故的;
(4)酒后上岗及导致学生发生各种相关事故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6)辅导教师晚自习结束后未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室导致学生发生相关事故的;
(7)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学生或学生家长各种钱物的;
(8)私自对学生进行钱物惩罚的。
新北区罗溪中学
2018年9月4日